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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工作机制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3/8/28    发布栏目:学校文件    来源:党政办公室
 中共辽宁警察学院委员会文件

 

辽警院委发〔202373

 

 

关于进一步完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

工作机制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和高校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转化为全院师生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履行使命的实际行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省委工作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现就学院进一步完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责任主体

学院党委在上级党委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坚决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学院党委书记对全院贯彻落实工作负总责,党委常委分工负责分管部门贯彻落实工作。各二级党组织书记为本部门本单位贯彻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

二、严明政治责任

学院党委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负有政治责任,依纪依法依规领导和组织开展贯彻落实工作,并将调查研究贯穿指导推动工作全过程,及时发现问题,积极推动解决,确保相关指示、要求在学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二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学院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实化细化工作举措,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取得成效。

三、吃透中央精神

认真贯彻执行《全省政法机关“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全省公安机关“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和《辽宁警察学院“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养成在吃透党中央精神前提下开展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学院党委在收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中央及省委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决议、决定和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省委主要领导同志批示意见后,必须第一时间抓学习贯彻、抓研究部署、抓推进落实。坚持一切工作从“政治上看”,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实际行动,精心谋划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推动落实,坚决扛起学院肩负的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警铸剑的职责使命。

四、坚决贯彻执行

学院党委要按照上级要求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各二级党组织必须进一步细化贯彻落实方案及工作举措,切实提高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转化为具体项目和具体行动的实际能力;必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进落实。对有具体时限要求的,按规定时间办理;对没有具体时限要求的,抓紧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决不允许标新立异、另搞一套。

五、规范办理流程

学院分类建立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意见贯彻落实工作台账、省委主要领导同志批示意见贯彻落实工作台账,以及上级督办事项台账,由学院党政办公室统筹管理,及时登记备案。学院在接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以及省委主要领导同志批示意见后,党政办公室第一时间注办报送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阅批,根据批示内容及相关要求,及时列为督办事项,交办有关部门,记入相关台账。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以及涉及全局性重大事项、重大安排,学院党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做好分解立项,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定督办工作事项,台账式精心组织实施。

六、严肃报告制度

学院各级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建立健全请示、报告、报备事项清单。相关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必须按时限上报。一般情况下,对于重大部署、重点任务落实工作,10个工作日内,应当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方案和考核评估标准,报送上级督办单位和主管机关;对于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及重点督办工作进展情况,应当每周形成工作专报,报送上级督办单位和主管机关;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紧急、突发情况,必须在24小时内请示报告。坚决做到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一次不少、一件不漏、一刻不迟。对不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发生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等问题的单位,视情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等处理。对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七、加强督办落实

加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督办落实工作。由党政办公室牵头,统筹督办落实工作,推动督办事项“交必办、办必果、果必复”。各二级党组织对督办事项应当指定专人盯办,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工作情况的督查、调度、验收,及时评估工作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完成一项、验收一项。

八、强化监督问责

强化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监督工作,确保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拖沓、不迟延,落实上级部署见行动、见成效。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纳入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日常监督和政治督察重要内容,强化监督责任,对发现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直至问题彻底解决。严格执行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察工作办法,落实政法机关政治督察制度,强化学院党委督察巡察问责工作,严格督促检查、考评考核、整改落实、责任追究,对进展缓慢和成效不明显的部门进行通报和约谈,对落实工作不到位以及违反和破坏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九、加强工作考核

加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工作考核,将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部门工作实绩评估的首要指标,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首要标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改进督查考核方式方法,推动开展“四不两直”、“点穴式”随机抽查核验,既看政治态度、政治站位,更看实际行动、实际成效,对贯彻落实成效显著、实绩突出的地区和部门,在干部考核评价、奖励等方面予以体现;对工作推进不力、消极对待,空泛表态、敷衍塞责的予以通报批评。

十、加强问题检视

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回头看”工作常态化。学院党委就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检视存在问题和差距,提出整改措施,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

党中央及省委有新规定新要求,从其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