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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学院保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8/1    发布栏目:学校文件    来源:党政办公室

中共辽宁警察学院委员会文件

 

辽警院委发〔202359

 

 

 

关于调整学院保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人事变动和保密工作实际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对学院保密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中共辽宁警察学院委员会保密委员会

  任:史建新  党委书记

孟翔飞  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主任:苏    党委副书记

    党委常委、副院长

张金锋  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高天华  党委常委、政治部主任

胡显利  党委常委、副院长

  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党政办公室分管保密工作的副主任兼任,成员为专兼职保密人员。

院保密委员会受院党委直接领导,代表院党委对其职责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进行领导,对院党委负责。院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处理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此通知

 

 

   中共辽宁警察学院委员会

                               202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