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学院保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8/1 发布栏目:学校文件 来源:党政办公室
中共辽宁警察学院委员会文件 辽警院委发〔2023〕59号
关于调整学院保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人事变动和保密工作实际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对学院保密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中共辽宁警察学院委员会保密委员会 主 任:史建新 党委书记 孟翔飞 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主任:苏 健 党委副书记 米 佳 党委常委、副院长 张金锋 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高天华 党委常委、政治部主任 胡显利 党委常委、副院长 成 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党政办公室分管保密工作的副主任兼任,成员为专兼职保密人员。 院保密委员会受院党委直接领导,代表院党委对其职责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进行领导,对院党委负责。院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处理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此通知 中共辽宁警察学院委员会 2023年8月1日 |